近日,呈贡区妇联公布获评2021年五星级“妇女之家”“巾帼建功”行动先进典型名单,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共6个集体与个人上榜,快来一睹她们的风采!
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妇女之家”
创建为五星级“妇女之家”
呈贡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女职工46人,占全院人数51.69%,妇女工作组织健全,按规定选举了妇委会,并把“妇女之家”建设纳入基础党组织活动阵地,与“职工之家”统筹共建,相关配套设备完善。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妇委会作用,强化教育培训,培育素质过硬的妇女队伍;创新活动载体,打造凝心聚力的妇女之家;争当巾帼模范,激发干事创业的中坚力量。
近年来,全院女干警忠诚履职、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在各项工作上取得傲人成绩。2020年两名女干警在全省业务竞赛中分别获得“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案管业务能手”称号;2021年两名女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分别以第一名、第三名的成绩荣获“全省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称号并入选全省民事检察人才库。并打造了一支专业、创新、有温度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形成了以女干警为主导的“苔花工作室”检察业务品牌,以及《民法典》宣讲团、“法治进校园”宣讲团等工作亮点。
第三检察部获评
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第三检察部承担“四大检察”中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能,每年办理各类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超过500件,三项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2020年业务考评中均排名首位。
充分发挥女干警在党建团建、司法办案、志愿服务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培养和挖掘年轻优秀女检察官人才,通过打造专业化团队、服务型团队、赋能型团队,大幅提升办案质效,切实结合职能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办案监督工作更加“友好”、更有温度。
未成年人检察“苔花工作室”获评
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苔花工作室隶属于第一检察部,所有干警均为女性,负责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始终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举措,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形成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多元化普法的工作格局,注重在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和拓展工作成效上下功夫,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12309检察服务中心获评巾帼文明示范岗
呈贡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服务窗口,是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中心。
中心牢固树立让人民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的理念,尽心尽责履职。依法保障律师行使执业权利,努力推动检律良性互动。热心耐心诚心对待信访群众,用心处理好每一份信访件。积极探索“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工作新格局,实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对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检察官张毅莹获评巾帼建功标兵
张毅莹同志自2014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都奋斗在一线业务部门,所经办的案件无一例错案,撤回起诉或者被判无罪的情况。2019 年任命检察官后,张毅莹同志勇挑重任,办理了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工作成果得到了院里的肯定,获评2016年、2017年、2020年呈贡区优秀公务员。工作之余,张毅莹同志不断提升业务素质,2020年参加了昆明市、云南省、全国优秀公诉人竞赛,分别获得昆明市刑检业务标兵、云南省优秀公诉人、云南省十佳公诉人提名奖等殊荣,并入选昆明市检察系统人才库。
检察官助理徐静获评巾帼建功标兵
徐静同志2013年12月进入呈贡区人民检察院,现任综合业务部检察官助理,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妇委会宣传委员。
徐静同志始终坚持向优秀的前辈虚心求教,踏踏实实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近五年的不懈努力,逐渐从零基础的案管新人,成为一名业务能力扎实的业务骨干。2016年被单位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2019年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2020年8月,参加第二届云南省检察机关案管业务竞赛,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案管业务能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