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系红河州纪委州监委举办全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的第三天,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同推进全州职务犯罪案件优质高效办理并确保培训效果,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受邀为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就职务犯罪案件监检衔接若干问题进行专题培训。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指派第三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助理蒋飞同志担任授课教师,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培训。
蒋飞同志经过精心准备,全面梳理了有关监检衔接的法律法规、机制建设、中央文件等,重点围绕监检衔接过程中涉及的管辖、提前介入问题、留置与刑事强制措施的衔接、职务犯罪案件退回补充调查与自行补充侦查的衔接,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监察机关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的衔接等多个实务问题,结合案例和我州实际,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讲解、答疑解惑。
监检衔接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伴生的一个新问题,监检关系的构建及良性运行是巩固反腐执法成果,实现反腐法治的关键环节,但实践中需要衔接的环节多且个案情况复杂,通过此次培训,有助于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把握要点和精神,共同努力化解实践中遇到的分歧和问题,进一步提升职务犯罪案件质效。今后,我州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加强与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思想,找准最有效的衔接方式和工作方法,以顺畅高效的衔接机制推进我州职务犯罪查办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