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国家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派驻机构2个,分别是:驻中枢检察室、驻旧城检察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秉承“十个坚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努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建为抓手,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体现在检察履职尽责当中。
二是服务大局勇担当,护航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助力泸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平等保护市场经济各类主体,为泸西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等重大项目营造更优法治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保持对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
三是依法履职强监督,持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惩治犯罪与人权保护并重,做优刑事检察。深化民事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对虚假诉讼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完善行政检察,发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职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力度,切实保障民生民利。
四是从严治检铸铁军,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能。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确保廉洁公正司法。大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发挥好检察业绩考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全面提升干警履职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3.1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87.8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了13.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2022年我部门将地方财政部门保障的各项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编报,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187.80万元;二是省财政厅经费预算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174.44万元导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63.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3.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3.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174.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的项目支出预算中含有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22年的项目支出未含有此项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0.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6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3.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7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严格部门支出管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导致;项目支出59.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94.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的项目支出预算中含有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22年的项目支出未含有此项资金。
计入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46.28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机关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59.58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57.60万元为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经费;1.98万元为检察机关服装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68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3.89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以及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2.91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9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8.0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62万元,较上年增加12.29万元,增长63.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2022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249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12万元,较上年增加12.29万元,增长68.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2.00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2万元,较上年增加0.29万元,增长1.63%。2022年共预算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2022年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二是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费较2021年略有增长,主要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工作用车量增加导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招录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二)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检察机关服装库存积压率不高于5%。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配发制服及时性90%以上,服装的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1.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检察事务支出,其中:办公费6.73万元、物业管理费20万元、培训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6.10万元、福利费6.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的104.31万元相比减少2.96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按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我院在2022年预算编制过程中,按照要求对机关运行经费进行压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45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82万元,固定资产2333.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22.9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4.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7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