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红河州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持开门搞整顿,推动检察机关顽瘴痼疾问题整治,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一、整治内容
1.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
3.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
4.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
5.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
6.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
7.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8.在查办涉走私违法犯罪案件中放私、护私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突出问题;
9.刑事诉讼中监督不到位、监督虚化、监督失守的问题。
二、举报原则
鼓励实名举报(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开展核实和回复工作,检察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权益,并承诺件件有回复。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捏造实事、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举报途径
可采用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73-3733022
网络平台举报:12309中国检察网 www.12309.gov.cn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23号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
邮编:661100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将以刮骨疗毒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和激浊扬清的延安整风精神,坚决清除检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坚决整治顽瘴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