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人民检察院、迪庆州公安局召开2022年侦查监督
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质效,不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提升公安执法与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11月9日,迪庆州人民检察院、迪庆州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德军,迪庆州公安局副局长周桂华,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迪庆州公安局法制部门及各办案支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首先,刑检各部门对今年1-10月我州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做了分析报告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随后,检警双方对案件的认定事实、证据固定进行了交流。会议讨论通过了《迪庆州人民检察院 迪庆州公安局关于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其次,州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德军提出要求 :一要再进一步建立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关工作机制,使双方在协作配合办案中更为顺畅。二要互为支撑保障,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质效。提升执法、司法水平,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形成类案指引。三要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作用,互通信息、畅通共享渠道、分析研判刑事案件趋势,为平安迪庆的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最后,州公安局副局长周桂华表态:一要进一步落实侦查监督五个必须,必须明确各自责任分工,必须依法规范开展工作,必须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必须落实公检制约机制,必须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必须落实公检制约机制,必须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的统一。二要协助配合做到六个做实,做实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做实办案衔接配合,做实刑事案件统一对口,做实联席会议,做实信息共享,做实刑事案件质效提升。三要进一步深化监督协作机制,更好更优地实现公检两部门的协调联动,使之形成倍增效应,以更好地统一执法办案思想,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