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人民检察院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四楼党组会议室(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白塔东侧)
三、工作人员:
鲁茸江才13988712778 张正华 13988706433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法律资格证书;
4.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
5.户口簿原件;
6.报名推荐表。根据招考公告要求,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持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推荐表分应届生和在职人员两类,必须有签章,对于待业人员使用在职人员类这张表,签章是所在社区或村委会。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递补工作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人员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进行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六、提醒事项
1.请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及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和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者个人疏忽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委托代理。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请资格复审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资格复审通知、递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通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一切后果。
七、疫情防控事项
根据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关要求,资格复审疫情防疫注意事项如下,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严格遵守。
1.请注意做好近期自我健康管理,资格复审前七天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或微信公众号“云南卫健委”申领健康码,如健康码为黄、红码,应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2.资格复审当天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检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请全程佩戴口罩,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做好自我防护。
3.资格复审考生进入检察院后,应按工作人员要求出示身份证明,主动扫码。健康为绿码,并现场测量且体温正常(低于37.3度),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七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七天内两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如健康码为黄马或红马,无相应检测结果者不能进入参加资格复审。
4.为避免影响资格复审,来自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资格复审当天按上一条要求出示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生要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隐瞒、谎报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迪庆州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