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广大干部群众评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带动解决了许多多年没有解决的社会治理难题,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改善,为德宏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德宏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持依法严惩、提升打击质效,夯实基层基础、铲除滋生土壤,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督导整改并重,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斗争中始终做到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做到人民群众痛恨什么、厌恶什么,就打击什么、铲除什么,一举摧毁“8.29”跨境涉赌绑架拘禁系列黑恶违法犯罪等47个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团伙,及时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涉私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有效维护和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德宏州加强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响应群众呼声、顺应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州委书记、州长亲自担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双组长”,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多次召开州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州委主要领导先后20余次在全州各种会议上对扫黑除恶工作提出要求,作出40余次批示批办,并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指导、督促落实扫黑除恶工作。坚持领导包案督办制度,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亲自参与领导包案工作,多次组织召开包案案件推进会,专题听取案件进展情况,研判、分析、解决办案中存在的困难及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5位州级领导所包10件案件已全部开庭审理,确保扫黑除恶如期收官。
州、县市及成员单位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机构221个。各领导小组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各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组织领导等作用,召开领导小组会、推进会、扫黑办主任会,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斗争环环相扣、不断深入。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专项斗争期间,州扫黑办共制定出台机制文件28份,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州政法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共制定出台相关机制文件100余份,形成系统完备、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的扫黑除恶制度体系,助推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学习、培训、实战,提升了依法打击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州委政法委组织政法各部门召开案件研判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晰职责,加强监督,规范工作流程。通过各级协同,建立纪法协调联动、司法执法衔接、内外协作配合的制度体系。依法依规运用机制,解决办案部门执法思想不统一、证据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形成全州通力合作一盘棋的良好格局,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结合县市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的实际,拍摄、制作、翻译了一批视频专题片、公益短片以及平面宣传材料,通过各级媒体广泛宣传。结合脱贫攻坚、强边固防、边境疫情防控“8个专项行动”等工作,整合宣讲资源,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反恐反诈骗、打击边境偷渡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等内容的宣传,鼓励辖区群众积极举报、提供跨境违法犯罪人员和涉黑涉恶人员线索,协助公安机关追捕跨境违法犯罪人员。强化线索核查工作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形成线索核查的整体合力,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排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深挖彻查“保护伞”、治理乱点乱象线索。共摸排收集各类线索1502条,召开11次新闻发布会,媒体刊播相关报道2000余篇次,发放举报奖励11.61万元,促使72名涉黑涉恶嫌疑人员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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