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四件打击非法采矿及矿山修复治理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矿山地质灾害风险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这是今年继“叶某借款合同纠纷裁判结果监督案”和“督促整治非法销售外国药品行政公益诉讼案”后,德宏检察机关第三个入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的案件。
矿山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事关矿山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盈江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可能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矿山安全风险隐患,积极发挥预防性公益诉讼职能作用,采取诉前磋商、圆桌会议等方式推动多部门联动形成治理合力,消除矿山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为保护矿产资源及矿山生态环境作出了检察贡献。
下一步,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办案理念,紧紧围绕人民关心、舆论关切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部署,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努力提供更加精准、更加优质的检察公益诉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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