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大理州两级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以持续打击面上犯罪为主要任务,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主攻方向,以推动综合治理为着力点,与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大理州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组成以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依法快捕快诉。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件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全省率先实行黑恶案件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实行州县两级检察院上下同步联动和本院各内设机构协调同步联动的“双联动”工作机制,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切实加大黑恶案件的“专攻”力度。
在办理陈付荣等4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确保质量,以审判为中心,强化证据意识,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不人为拔高或者降低,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
州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工作人员杨兴梅介绍:“当时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是36人,我们通过建议公安机关补充移送,以及直接追诉,共追诉了9人。在对案件审结的时候,2名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其他43名涉嫌犯罪的被告人均依法提起了公诉。”
州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玉奇说:“在办案中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任何一个黑恶犯罪分子不放过,对不是黑恶犯罪分子的绝对不凑数。”
为了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通过“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活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各类宣传资料,解释相关知识,营造“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浓厚社会氛围。并公布全州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面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各种信访渠道。
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全州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涉黑涉恶案件56件420人,依法批准逮捕36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8件424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1件351人。
大理电视台 记者:涂春艳 王春(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