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中共大理市委和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方针,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是:对大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大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大理市委员会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法律规定管辖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依法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起诉;依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及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刑事检察质效提升。针对刑事案件重罪持续下降、轻罪持续上升的发展变化趋势,准确把握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等因素,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依法决定不批捕 102人,不起诉136 人;以开展洗钱犯罪立案监督为抓手,监督立案11件,撤案9件,撰写的《零星贩毒“自洗钱”犯罪监督实证分析》被最高检评为优秀论文;纠正漏捕6人,纠正漏诉10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8件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调查取证53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件,已获改判5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办理刑事执行检察案件110件,联合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巡查4次,对刑罚执行及监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29人次,均已整改落实。
2.民事检察做精做实。结合办案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积极构建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8件,提请抗诉2件,建议提请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息诉罢访27件。严厉打击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领域伪造证据、恶意串通等打假官司行为,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件。充分发挥公开听证作用,对10件申请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努力定纷止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3.行政检察全面深化。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6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32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1件,农民工讨薪行政检察监督案6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8件。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局协作配合,办理土地执法领域监督案8件,涉土地面积160.59亩,通过办案推动实现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
4.公益诉讼检察稳中有进。紧扣国家利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5件,同比上升34.4%,践行“双赢多赢共赢”“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7件,磋商结案2件,行政机关整改回复率100%,对落实检察建议不到位的提起诉讼1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案1件,督促追回国家医保流失资金。
5.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发挥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全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突出综合保护,对罪错未成年人坚持有区别的教育矫治,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情节严重的,依法批捕19人,起诉25人,对认罪悔罪、有帮教条件的,不捕18人,不诉5人,附条件不诉26人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5件23人,救助被害未成年人14人,帮助申请法律援助44人次,对失职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113人次,发出家庭《督促监护令》45份,送法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42场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2人,其中 :行政编制6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务总收入18,372,834.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632,834.8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2,74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82,434.87元,增幅13.48%,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填报口径变化,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优秀公务员奖励纳入部门预算编报,上年未纳入 ;二是工资调整、职工五险一金缴纳增加 ;三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述三个主要原因导致本年度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5,632,834.87元,其中:本年收入15,632,834.8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32,834.8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82,434.87元,增幅12.06%,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填报口径变化,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优秀公务员奖励纳入部门预算编报,上年未纳入 ;二是工资调整、职工五险一金缴纳增加。上述两个主要原因导致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总支出18,372,834.8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632,834.87元,其中:基本支出15,082,834.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52,834.87元,增幅21.34%,主要原因分析 :填报口径变化,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优秀公务员奖励从本年度起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由项目支出变更为基本支出,以及工资调整、职工五险一金缴纳增加等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0,400.00元,减幅63.83%,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由项目支出变更为基本支出;二是服装经费由上一级检察机关统一安排,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0,727,406.45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296,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55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开支。其中:38,000.00元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支出;512,000.00元为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3,616.32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8,142.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93,445.81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42,144.2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080.00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00,00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6,000.00元,较上年增加135,900.00元,增长42.4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此项两年均未支出、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000.00元,较上年减少14,000.00元,下降28.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及“过紧日子”要求逐年压减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及规模,导致公务接待预算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49,900.00元,增长55.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80,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100.00元,下降11.1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经相关程序批准可购置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80,000.00元,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本年度因严格按照财政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压减“三公”经费,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充分结合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重点和工作实际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建立以财政一体化信息采集申报为主、绩效评价和跟踪管理为辅,第三方机构、专家和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的系列绩效评价体系,定期做好整体支出绩效财务分析,注重项目资金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有效性相统一,努力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提高财务核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产出良好的社会经济效果。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本项目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明确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紧紧围绕省、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努力推动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目标为: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重点突出精准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精准脱贫攻坚战,做好监检衔接工作,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2.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慎捕慎诉少监禁政策,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开展好各项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3.着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以洱海保护治理的工作目标要求为中心,着力服务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大理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4.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通过诉前程序审查、发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不断深化公益诉讼工作。注重监督实效,积极排查公益诉讼线索,推进公益诉讼稳步发展。5.深入推进平安大理建设。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打击和重点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妥善办理信访件。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6.强化自身内部监督。加大检务公开、检务督察、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力度,及时解决执法办案、机关管理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认真办理和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和其他群众代表意见建议。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项目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工作重点,为检察业务提供综合保障,具体目标为:1.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政治责任,着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2.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坚定不移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3.建成一支高效的后勤服务队伍,提高服务的精细化水平,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强化向社会购买服务,高效高质保障检察事业,增加社会就业机会。4.强化自身内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和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和其他群众代表意见建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93,329.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629.69元,增幅2.47%,主要原因分析 :工资调整,按工资总额比例提取的工会经费和福利费随着基数变化而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理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8,164,374.97元,其中,流动资产708,700.13元,固定资产6,065,277.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42,437.50元,其他资产47,960.3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6,412.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0,429.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 ;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 ;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预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