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综合业务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三个自觉。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检察履职中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稳进、落实、提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中央、省州县党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业务建设,进一步做精做细各项检察工作。紧紧围绕祥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大局。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融入检察工作各方面,持续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矛盾纠纷化解、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重点工作。以贯彻落实《民法典》为契机,自觉重塑、更新司法理念,深化司法责任制及综合配套制度改革,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细化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完善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严格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督促力度,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向纵深发展,确保按节点、高质量完成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自我革新的有效手段,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不断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自我革新的有效手段,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不断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严格执行每月报告、通报制度,完善落实督办追责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外部监督,深化检务化开,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
五是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持续加大科技在司法办案中的运用,组织做好统一业务运用系统2.0版本的上线运行。着力加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人员的配备工作,为智慧检务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改进预算管理,推动检务保障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全方位提升检务保障工作水平,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4.8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95.8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较上年增加14.8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增加95.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度其他收入不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4.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4.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7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4.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度财政拨款增加14.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增加17.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结转收入减少2.26万元,主要是2021年度结转资金减少。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0.6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8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增加;项目支出98.4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服装经费较上年减少2.14万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增加4.8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13.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98.4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司法业务经费支出20万元;服装经费支出1.69万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76.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3.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9万元,主要用于除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4.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总额2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26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4次,共计接待16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完善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各项措施,更加主动自觉地履行好检察职能,努力为县委、政府“六稳”“六保”中心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1、司法业务经费。项目紧紧围绕我省、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努力推动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省、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目标为:(1)牢牢把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2)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积极投入平安祥云、法治祥云建设;(3)牢牢把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一重要职责,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4)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5)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政治责任,着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6)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坚定不移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7)建成一支高效的后勤服务队伍,提高服务的精细化水平,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强化向社会购买服务,高效高质保障检察事业,增加社会就业机会。
2、服装经费。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保证服装质量,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服装信息采集准确,无漏报、多报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公开招投标;广泛吸收和采纳干警的意见,增加服装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知情权、参与权,提高服装管理水平,提升干警对服装的满意度;根据服装系统中换装人数情况,完成我院检察人员、司法警察的服装采购与发放。
3、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的通知(云财政法〔2018〕34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核定聘用制书记员数量的通知》(云检发政字〔2018〕24号)、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高法〔2018〕47号)文件精神规范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执行《云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和考核转聘工作方案》,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并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权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1.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工会经费、福利费较上年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理州祥云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099.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4.20万元,固定资产1015.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19.3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