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下午,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焦某、李某某、杨某某等三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崔庆林率办案组成员出庭参加调解,依法履行职责。
开庭前,崔庆林与办案组成员制定调查方案,依法调查和收集证据、制作了审结报告和公益诉讼起诉书;在调解中,崔庆林与其他检察官分工合作,宣读公益诉讼起诉书并就案件事实、证据和诉讼请求等方面发表调解意见,并对被告进行了法治教育。
检察长带头办案,是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落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和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的具体举措。今年以来,大理州两级院检察长践行一线工作法,带头回归检察官本色,带头到一线具体抓办案,1至8月全州两级院领导共计办理各类案件1792件,占全州案件总量的近五分之一。
下一步工作中,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强化业务建设,充分发挥检察长带头办案的以上率下作用,做到思想向执法办案统一、精力向执法办案集中、行动向执法办案着力,把办案作为检察供给的核心产品,全面推进大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以绿色为底色的大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转自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