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十余年如一日,坚守在办案一线,用一颗对法律忠诚而执着的心,在平凡中超越自我,努力践行着一名人民检察官对国家、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他把自己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谊,化作实实在在的行动,让检徽闪耀着不平凡的光彩!他就是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灿林。
杨灿林,男,汉族,1983年3月生,一级检察官。2009年2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反渎局、第一检察部工作,现任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4年初,杨灿林从公诉科调至反渎局,负责反渎局工作。面对新的业务以及反渎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杨灿林在婚假还没休完的情况下就返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刻苦钻研反渎业务,积极开展工作,很快成长为办理反渎案件的行家里手。全年立办案件2件2人,顺利完成工作任务。负责反渎工作期间,共查办渎职侵权案件8件9人,协助反贪办理案件11件17人。2014年底,杨灿林在获知段某某在林政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徇私舞弊的线索后,积极展开初查工作。当时恰逢他在下关工作的妻子即将住院分娩,为了核查案件线索,杨灿林没有陪伴在妻子左右,而是一直奋战在工作岗位上,直到妻子被送到医院的当天,他才匆匆从赶回下关。云龙到下关,3个多小时的车程,当他赶到医院时,妻子已进入产房。女儿刚出生七天之后,他放弃了休假,满怀不舍地告别了妻女回到工作岗位上,继续对案件线索展开初查。在相关人员消极配合的情况下,他主动出击查找关键证据,2015年3月成功立办了段某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该案的办理,既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又震慑了林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促进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
2018年初,原负责公诉工作的同志转隶到云龙县监察委员会,公诉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杨灿林服从院领导的安排,又重新回到公诉岗位,他及时调整心态,毫无怨言地承担起公诉科科长的重任,并快速进入角色。面对公诉科案多人少的矛盾,他主动抢办案件,为案件多的同事分忧解难,并主动承担起对3名经验不足的助理检察员的帮带工作,帮助他们更快的成长进步。在杨灿林同志的带领下,公诉科的工作很快步入正轨,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平稳地开展。三年来,第一检察部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36件282人,受理审查起诉513件802人,其中本人办理198件356人。
云龙县公安局侦办“4.08”涉黑专案核查初期,杨灿林受院领导指派,参与该案立案前的会商研判,积极参与分析案情,研究掌握的犯罪事实是否构罪,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为该案的成功立案提供了基础。立案后,受院领导指派,他及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对案件中存在的证据问题、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2019年4月中旬,他被上级院抽调协助办案,6月完成办案工作回到单位后,面对案情越加复杂、涉案人员日益增多的“4.08”专案,院党组决定成立专案组专门办理该案并安排他作为专案组成员,面对困难,他没有回避,而是顶在前面,干在难处。自参与该案办理以来,他始终坚持在办案一线,全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出书面意见10余份数百条;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他日夜加班加点,吃住在办公室审查案件;面对涉案人员的威胁,涉案人员复杂的关系网,他毫无畏惧,始终冲在前面;案件审查中,他制作阅卷记录数十万字,向公安机关提出补侦提纲数十页上百条。在专案组共同努力下,该案最终得以顺利向云龙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作出有罪判决。
在“4.08”专案尚未出庭时,根据院领导安排,由他承办杨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在面对一个涉黑案件准备出庭支持公诉,一个涉恶案件正在审查起诉的客观实际,他始终如一,没有退缩,严格按照“六清”的工作要求,在保证“4.08”专案顺利庭审的情况下,在没有退侦、延期的情况下办理了杨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公诉。现“4.08”专案、杨某某等人涉黑涉恶案件均已作出生效有罪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十二年的检察工作生涯,杨灿林始终恪守“事实为依据和法律为准绳”,忠诚老实、干净担当、勤于奉献,多次被评先评优,2018年被大理州委、大理州政府评为“十佳人民检察官”, 2020年荣获大理州第十届职工技术技能大赛公诉业务竞赛暨第六届全州公诉人业务竞赛“优秀公诉人”称号,2021年被评为云龙县担当作为好干部。面对荣誉,杨灿林说:获得这份荣誉,倍感荣幸,备受鼓舞。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格要求自我,廉洁从检,真正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官,用责任和担当在检察事业中贡献自己的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杨灿林说:“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格要求自我,廉洁从检,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检察官职责,用责任和担当在检察事业中贡献自己的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云龙县融媒体中心 云龙关注
202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