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司法公开、公正和透明,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2021年11月8日,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涉嫌包庇罪一案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律师、公安机关办案民警等人参加,该院副检察长王波主持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以该案是否应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为主要议题,向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充分汇报并发表拟处理意见,因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已赔偿完毕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被包庇对象系其丈夫、其丈夫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及时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拟对杨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及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就需要听证的问题说明了情况。听证员在充分听取汇报和各方意见后,向当事人及承办检察官进行提问,各方针对听证内容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在全面听取案件事实及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听证员经充分评议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对本次听证会的审查方式和效果表示充分肯定。
隆阳区检察院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通过听证进一步彰显法律权威、体现法律温度。该院下一步将继续把“少捕慎诉”司法理念贯彻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