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检察院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关键,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以点带面,着力做好做优各项检察工作。
“课题式”建立项目,做到以点带面。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工作评价办法》《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对标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目标任务,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八个部门建立“多措并举降低诉前羁押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1+X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法”等22个工作项目,建立项目清单,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将项目进一步细化、量化、实化,将宏观的“大任务”转化为具体的“小项目”,将具体的“小项目”转化为便于落实的“工作清单”,将便于落实的“工作清单”明确到具体的人和事,实现化整为零,以点带面。
“工程式”推进项目,努力抓点成典。实行“决策、执行、操作”的三级动态管理体系,党组“一盘棋”统筹,主要领导“一竿子插到底”,分管领导主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全院干警互动联动,按照项目清单统筹控制好速度、进度、质量,做到全程、实时把控。开展“小专项”行动,找准工作发力点,挂图作战,重点攻坚。建立专题协调会制度,帮助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倒计时”督办制度,保证项目顺利推进,高质量完成,努力实现抓点成典。
“绩效式”考核项目,实现推典成景。对项目进行“每月一分析、每季度一调度、每半年一督查、每年一考核”,重点围绕项目完成情况、典型案例、综合效果、经验可推广性等具体指标建立项目测评制度,采取分类分级评估考核方式验收项目,验收结果纳入三类人员考核评价和检察官业绩考评,努力实现推典成景,让各项检察工作创先创优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