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代表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关心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业务转型,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
一、强化政治担当,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作为
围绕“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积极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建立涉疫情案件快速反应、指导督办、提前介入机制,在全省率先实现远程提讯系统与辖区内所有看守所的互联互通,依法从严惩治涉疫情犯罪,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7件,批捕17人,起诉25人,对穆某某编造虚假销售口罩信息进行诈骗等案,做到快捕快诉。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起诉*******等犯罪20人。强化源头防控,发出检察建议49件,推动医疗废物、废弃口罩处置规范化,腾冲市检察院工作经验被高检院列为助力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突出打击非法集资、“套路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41人,起诉38人,妥善办理了社会关注度高、涉案金额10.14亿元的梅某某、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和涉案人员多达150余人的“9.03”走私成品油系列专案。围绕脱贫攻坚,积极探索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49人,发放救助金43.6万元。围绕污染防治,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80人,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173.78万元、补植复垦104.73亩,以实际行动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建立涉企案件评估机制,加强与当地工商联沟通,从稳增长、促就业的全局出发,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23件。依法妥善处理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涉罪案件,坚持“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的影响,尤其是综合考量疫情期间边贸交易、复工复产等多种因素,对瑞丽某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张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
二、践行为民司法,在平安建设中发挥检察作用
着眼于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把强边固防、定分止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17人,起诉3503人。
全力维护边境安定有序。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首位,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批捕231人,起诉325人,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犯罪嫌疑人夏某某杀害一家五口的重大恶性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快捕快诉。牢固树立强边固防政治意识,对涉毒、走私、诈骗、偷越边境、越境赌博等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通过对下指导、挂牌督办、报备审查等方式,提升办案质效,批捕627人,起诉806人,1名检察人员被表彰为“全国禁毒工作先进个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六清”行动,以“深挖根治”大会战为抓手,落实领导包案、提前介入、协调会商、统一审查把关等措施,持续强化办案攻坚,积极谋划推进常态化长效机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起诉涉黑犯罪146人、涉恶犯罪353人、“保护伞”16人,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清结率100%。认真落实“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制度,紧盯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行业乱象、监管漏洞,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2份,整改回复率100%,推动行业领域形成长效常治。龙陵县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和省人社厅联合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开展刑事和解、社会调查评估、派驻值班律师等工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3049人,适用率84.91%,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5.71%,有效减少社会对抗,推动社会关系修复。以“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检察院工作站”为平台,完善律师参与接访、检调对接、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访等制度,对103名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81.8万元,有效化解矛盾,未发生涉检赴省进京上访事件。把挂联腾冲市边境自治社区作为重要政治责任,通过走访调研,协助和指导基层社区做好固边稳边、疫情防控等工作,提升边境治理水平。
三、牢记宪法定位,在司法办案中强化检察监督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齐头并进、协调发展。
刑事检察持续优化。在全市公安机关探索设置派驻检察室7个,延伸监督触角,监督立案33件、撤案32件,不批捕355人,不起诉137人,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113件,追捕追诉64人,提出和提请抗诉10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25人。实行“派驻+巡回”工作模式,审查办理减、假、暂案件2154件、监督纠正执行不当59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346人。严格落实与监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配合机制,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28次,起诉41人,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民事检察加速推进。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优先选择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加强监督,办理不服生效裁判调解书申请监督、执行监督、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和支持起诉案件6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提请抗诉3件,对43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做好化解矛盾、服判息诉工作。针对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离婚财产纠纷等领域虚假诉讼多发现象,加大监督打击力度,办理虚假诉讼案件8件,依法维护司法权威。
行政检察逐步破题。强化行政审判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办理不服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9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8件,向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74件。努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与行政机关和申诉人面对面,对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的案件强化释法说理,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昌宁县检察院成功化解一起因冒名登记结婚引起的行政争议纠纷案件,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公益诉讼行稳致远。努力当好维护公共利益的代表,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受理案件线索16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158件,提起公益诉讼15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行政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巡回检察室和保护基地,办理涉及白眉长臂猿、穿山甲、黑熊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2件。积极、稳妥探索“等”外案件办理,针对安全生产、人民币图样管理、军事和国防利益安全等领域,发出检察建议31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
四、坚持人民至上,在社会治理中体现检察温情
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检察温度。
切实减轻群众讼累。以小切口做好服务群众大文章,全面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和实体平台改造,提供“信、访、网、电、视频”综合便民服务,受理信访案件603件,100%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重复信访占比仅为2.4%,有效避免了民转刑案件。深入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刑事检察工作评价指标体系,采取有力措施遏制“三延两退”案件上升势头,推动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一次性优质办结,作为办案质效“晴雨表”的“案-件比”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56人,起诉108人。对未成年人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36人,不起诉15人,附条件不起诉38人。与公安、医院等部门共建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与驻保部队联合建立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与教育部门合作选派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对未成年人进入酒吧饮酒导致治安和刑事案件频发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多方合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关切。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联合多部门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报酬类纠纷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案》,建立构建劳动者薪酬权益保护沟通协调机制,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452件,协助追回劳动报酬204万余元,促使保山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拖欠108名农民工劳动报酬230余万元达成和解协议。关注食品、药品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通过引导侦查成功办理了涉案数量5928吨、涉案金额4.08亿元的某食品有限公司等走私疫区牛肉制品案,有效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加强政治统领,在锤炼队伍中提升检察能力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秉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内部权力监督,改进队伍纪律作风,努力修复检察政治生态。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运用政治轮训、专家辅导、集中研讨、参观见学等方式,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谋划推动检察工作,着力解决学用两张皮问题。加强意识形态管控,重点加强两微一端、检察网站建设和管理,引导检察人员在政治性、原则性、方向性问题上认识统一、步调一致。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业务能力不能支撑政治站位”问题整治,注重解决本领恐慌和培养工匠精神,以学好用好民法典为重点,突出实战、实务标准,积极推进学、练、训、评、赛有机融合,通过传导式培训、岗位练兵、案例研讨,建立市院与基层院互派业务骨干参与案件办理的双向交流锻炼机制,努力培养一批检察业务专家和能手,1名检察人员被高检院评为优秀办案检察官,2名检察人员被省检察院确定为首批全省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和职务犯罪检察人才,7名检察人员成为保山市首批法律法学专家库成员。
严格纪律作风建设。深刻汲取检察干警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办案监管,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分析机制,防止检察官权力滥用。深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以及检察人员“庸懒散乱”、违规借贷等专项整治,消除廉政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加大督检力度,如实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警开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约谈,及时咬耳扯袖、警示提醒。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调研;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参加检察办案公开听证54次,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建言献策。推行阳光检务,主动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生效法律文书、重大案件信息,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地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对标建设保山现代化大城市,服务大局的融入度、精准度和实效性还有待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全面、不协调、不充分仍然突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短板明显。三是依法履职能力仍需加强,民商事和金融、网络、生态环境等专业人才短缺的状况尚待改进。四是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还需花大力气持续强化检察队伍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从严管理检察队伍。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持续用力,认真解决。
2021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保山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上持续用力。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深化学习教育,加强宣传阐释,抓好贯彻落实。强化系统内政治监督,建立督查督办、跟踪问效的落实机制,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上级的工作安排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找准融合点、结合点,推动党的建设与业务发展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二是在服务保障大局上持续用力。精准把握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以更大力度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司法政策,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公开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探索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三合一监督,传达保护创新的检察信号。严惩涉扶贫、涉“三农”领域违法犯罪,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三是在落实强边固防上持续用力。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维护好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特别是紧盯网络安全主战场、意识形态主阵地,全方位保障平安保山建设。牢固树立为国守门、为国把关的政治自觉,坚决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推动矛盾妥善化解,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是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持续用力。眼睛向内,深刻汲取孙小果等案件中检察监督不力、监督失职的教训,加强对刑事诉讼全过程的监督,构建全链条、即时性监督机制,压实检察监督责任。继续在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上下功夫,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全覆盖,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抓好“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用心用情办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司法接触中体会到检察为民情怀。
五是在打造过硬队伍建设上持续用力。持续抓好检察官员额退出、动态管理和遴选制度的有效落实,不断强化政治轮训、业务培训,提升检察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觉悟和担当。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完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机制,从严防控廉政风险。认真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聚焦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动真碰硬、猛药去疴,清除害群之马,确保检察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坚持力量向基层凝聚、政策向基层倾斜,推动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畅通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最后一公里”。
各位代表,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犹长。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忠诚履职尽责,锐意改革进取,勇于担当作为,努力描绘法律监督的画卷、递交党委放心的考卷、填写人民满意的答卷,为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