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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检简介
        时间:2018-1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保山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驿站,“一带一路”的前沿阵地。地处云南省西部,内与大理州、临沧市、怒江州、德宏州毗邻,外与缅甸山水相连,距省会昆明498公里,国土面积19637平方公里,国境线长167.78公里。


        保山下辖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5个县(市、区),总人口261万人,有世居少数民族12,华侨、归侨、侨眷50余万人,全国重点侨乡。


        保山文化厚重,素有“滇西文献名邦”之誉。孕育了辛亥革命元老、北洋政府代总理李根源,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艾思奇,爱国华侨领袖梁金山,共产党人的楷模杨善洲等杰出人物。


        保山资源富集,素有“珠宝之都”“温泉之都”“休闲之都”美誉。年平均气温16℃,是极具潜力的旅游圣地。


        近年来,保山全力实施高速发展改革创新平安法治三严三实扶贫攻坚碧水蓝天工程,着力打造实力、幸福、开放、创新、法治、美丽保山,积极开创边疆地区跨越发展的新局面。


        与保山这方热土相濡以沫、共沐繁昌的保山检察,风风雨雨几十载,经历过无数跌宕起伏的磨砺,始终如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着力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


        保山检察从1955年成立至今,经历过个主要发展阶段。


        伴随着保山和平解放,1955年6月15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保山分院成立,管辖现在德宏、保山两州市区域。


        1956年5月,随德宏建州和保山专区撤销,保山分院改称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办公地点迁到芒市。


        1964年2月,恢复保山分院建制,1969年12月,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被撤销。


        1978年10月,恢复重建。


        2017年10月,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机构、职能和人员整体转隶到国家监察机关。


        保山市院下辖隆阳区院、施甸县院、腾冲市院、龙陵县院、昌宁县院五个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共有政法专项编制313,实有302人,其中员额检察官103人、司法辅助人员149人、司法行政人员50人;工勤编制29,实有28人。市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77,实有75人;工勤编制5,实有5人。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通过对依照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刑事案件开展侦查,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以及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等司法活动行使法律监督权。【(一)对依照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四)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五)对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六)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七)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近年来,保山市检察院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明确“抓班子、带队伍,抓办案、促业务,抓科技、求效率,抓作风、严管理,抓纪律、保廉洁,抓基层、强基础”的工作举措,推动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加强,在创新中前进,建设“公信型、服务型、智慧型”检察机关,谱写了检察工作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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