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云南省第七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昆明举行,保山市检察院检察官李蕻娟被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李蕻娟现任保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从检16年来,李蕻娟同志始终用忠诚履职践行政治信仰、用检察工作搭建司法为民桥梁、用担当作为铸就检察业绩、用工匠精神“雕琢”公平正义、用纪律规矩书写廉洁本色,以优异成绩回报组织的信任、人民的重托,努力做一名扎根祖国西南边陲的新时代人民检察官。2020年6月,李蕻娟被国家禁毒委员会表彰为“全国禁毒工作先进个人”,是全国检察机关唯一获此表彰的个人。2021年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2021年7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库”人才。2021年6月,办理的3件毒品案入选云南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2022年7月,被表彰为“云南省禁毒防艾工作先进个人”。
9月27日,李蕻娟载誉归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玉奇及领导班子成员共同会见李蕻娟,对该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勉励她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号召全市检察人员以受表彰的李蕻娟同志为榜样和标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联系群众;担当作为,努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积极融入保山市域社会治理;提升履职本领,争当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