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保山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2年第九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分省级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结合检察机关实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玉奇主持学习并作要求。
集中学习会要求,要强化学习,增强政治意识。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的学习,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作表率、打头阵。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及紧迫性。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保证领导干部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等重要论述的内涵要义,深刻认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品高行端,就能带动党员干部风清气正、凝心聚力、团结干事,反之,可能会给地方、单位政治生态和干部队伍风气带来消极影响甚至造成巨大损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要切实增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一把手”处在关键岗位,执掌重要权力,直接面对的是广大干部群众,一直以来是党内监督的难点、众人关注的焦点,要认真落实“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监督、同级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决心。清醒认识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敢于善于斗争,习惯接受监督、虚心接受监督,作好示范引领,团结带领全体检察人员奋发有为,着力推进保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